淘宝直播机构保证金协议

最新版本生效日期:2021年816

提示条款

欢迎您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浙江阿里巴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淘宝”)共同签署《淘宝直播机构保证金协议》(下称“本协议”)。

各条款前所列索引关键词仅为帮助您理解该条款表达的主旨,不影响或限制条款的含义或解释。为维护您自身权益,建议您仔细阅读各条款具体表述。

 

【审慎阅读】您在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争议解决、个人信息共享披露等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条款)。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通过淘宝客服渠道咨询,淘宝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

 

【签约动作】当您在线点击签署本协议,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即于您和淘宝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无法准确理解条款含义及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一、    签约主体

1.1【签约主体】本协议由同意并遵照本协议约定,使用平台提供的相关服务,并按照本协议约定缴存保证金的法律实体(以下简称“您”)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浙江阿里巴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淘宝”)共同缔结。

 

二、    立约目的

2.1【立约目的】为担保您与淘宝签署的《阿里创作平台服务机构合作协议》《阿里创作平台机构管理规范》《淘宝直播管理规则》等相关协议和规则的履行和遵守,您同意根据前述协议或规则的有关内容及以下条款之约定缴存保证金,并授权淘宝有权根据以下条款、阿里创作平台机构管理规范及淘宝平台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使用、处置保证金。

 

三、    协议适用范围及效力

3.1【协议适用范围】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及所有淘宝已经发布或后续发布并依法通知您的相关规则、介绍、通知、说明、解读等文案(以下统称“规则”)淘宝有权以修改、更新等方式调整本协议和相关规则的内容,相关内容将公布于网站上或以书面方式(包括站内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您。除非您明示并通知淘宝不愿接受调整后的内容,否则调整后的内容将于公布之日或通知另行指定的日期开始生效。前述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协议效力】当您在线点击签署了本协议,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即于您和淘宝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条款的含义或淘宝对条款的解释,请您停止进行后续操作。

  

四、    保证金的缴存

4.1【保证金的性质】保证金作为您根据本协议约定缴存,用于担保您对本协议履行和遵守的资金,以专户形式冻结或缴存,依据本协议专款专用,在您存在司法冻结、解散、清算等情形时,淘宝享有对保证金的优先受偿权。

4.2【保证金授权】您授权淘宝可根据本协议约定冻结、划扣、管理及处置保证金,除您主动退出并注销账号或协议方另有约定的情况外,上述授权不可撤销。

4.3【保证金缴存】您同意按照本协议及相关规则的约定缴存保证金:

4.3.1申请入驻时,您应按入驻流程规定的期限和相应金额(详见《机构保证金缴纳标准》),按时足额缴存相应金额的保证金(您已入驻平台但尚未缴存保证金的,应按照淘宝另行公示的期限内完成保证金缴存)。

4.3.2【保证金补足】淘宝有权根据服务业务变化及实际赔付情况以书面方式(包括站内信、短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通知您调整保证金金额。您应保证保证金余额始终保持不低于本条款约定之金额,如发生赔付事件导致您需补缴保证金的,则淘宝有权继续冻结/扣除您支付宝帐户中的余额以补足保证金,如您的支付宝账户余款不足,则应在赔付事件发生之日起七(7)日内补足;如发生违规、赔付等原因导致您需补缴保证金的,则应在前述事件发生之日起七(7)日内自行补足保证金。保证金不足期间,淘宝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如对机构权限进行限制。

 

五、    保证金的管理与使用

5.1【保证金处置】您同意,在经淘宝认定以下情况发生时,淘宝可自主按如下方式对保证金进行处置:

(1)如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本协议、《淘宝平台服务协议》、《阿里创作平台服务机构合作协议》、《阿里创作平台机构管理规范》及淘宝的其他相关管理规则、支付宝公司的任何规定或违反您对用户的承诺,或被用户申请维权、索赔时,淘宝有权根据其独立的判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无须承担责任地使用保证金对用户进行先行赔付或扣除您的保证金相应金额。

(2)如您在阿里创作平台多项业务中缴存保证金的,该等情况下的保证金使用,金额不受淘宝分别在每项业务公示的保证金缴存标准的限制,也即以您缴存的所有保证金总额为您在阿里创作平台的经营行为以及您所签约主播的行为担保。

(3)如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或与淘宝的其他约定,给淘宝造成损失(包括行政处罚、诉讼赔偿、商誉受损等)或应向淘宝进行违约赔付的,您同意淘宝可自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用于上述目的。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淘宝损失的,淘宝有权要求支付宝公司将您支付宝账户下的款项直接支付给淘宝,以补偿淘宝所遭受的损失;仍不足以补偿损失的,淘宝有权无限期要求支付宝公司关闭您支付宝账户的全部或部分功能,直至您承担了赔偿责任。

(4)如您违反与淘宝关联公司的约定造成该关联公司损失、应向其支付违约金或依据前述约定应向用户等其他第三方退款或支付违约金的,淘宝可自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用于上述目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淘宝不就上述指令承担责任,相关纠纷由您与前述关联公司自行协商解决。

(5)如您违反淘宝的相关管理规则,淘宝有权对您进行处置,淘宝可根据相应的规则自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用于上述目的。

(6)其他淘宝可处置保证金的情形。

5.2【赔付数额】您对用户、任何第三方以及淘宝的赔付责任不以您已缴存的保证金数额为限。如您的保证金不足以赔付时,您应自行支付额外的赔付金额,淘宝没有使用自有资金向用户或者任何第三方支付赔偿金、补偿金或其它任何款项的义务,您仍应对用户或者其他权利人承担赔付、补偿义务。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淘宝无须对用户或者任何第三方承担赔付、赔偿义务,但有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将您的保证金用于保障对用户或其他权利人的利益。

5.3【赔付通知】淘宝如使用保证金进行任何赔付,将以书面方式(包括系统通知、电子邮件、站内信等)通知您。在向您出具的书面通知中,将说明赔付原因及赔付金额。

 

六、    保证金的解冻

6.1【解冻条件】当您满足如下解冻条件时,淘宝将无息退还/解冻您剩余的保证金余额:

(1)没有尚未完结保障的交易订单或佣金结算。

(2)不存在被用户要求维权、退款或赔偿的情况及潜在存在上述风险的情况。

(3)未因平台经营行为处于诉讼阶段或被监管协查。

(4)未因违规被平台处罚中或有未缴齐的罚款。

(5)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以外,您主动申请退出阿里创作平台的,则在您符合《阿里创作平台服务机构合作协议》、《阿里创作平台机构管理规范》等协议或规则规定的条件发起退出申请且经淘宝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淘宝将无息退还/解冻您剩余的保证金余额。

(6)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以外,您被阿里创作平台清退的,则在您存在《阿里创作平台服务机构合作协议》、《阿里创作平台机构管理规范》等协议或规则规定的清退情形且淘宝完成清退处理后3个月内,淘宝将无息退还/解冻您剩余的保证金余额。

6.2【解冻期延长】如您依淘宝的判断存在严重违规的情况,淘宝有权决定延长解冻保证金的期限。

  

七、    委托赔付

7.1【委托赔付范围】如您的保证金或支付宝余额不足以赔付相关方损失时,您应自行支付额外的赔付金额。在您保证金或支付宝余额不足时,除法律有明文规定外,淘宝没有使用自有资金向任何第三方支付赔偿金、补偿金或其它任何款项的义务,您仍应对其他第三方承担赔付、补偿义务。

您同意发生下述任一情形时,淘宝可以使用自有资金代您向其他第三方进行赔付,同时淘宝有权就赔付金额向您进行追偿:

(1)您的保证金或支付宝余额不足以赔付,且您未自行向其他第三方支付额外的赔付金额的;

(2)若淘宝根据新闻媒体曝光、监管部门通报或您机构明显异常经营情况合理判断,您的经营行为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重大风险,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议及规则您应对其他第三方承担赔付责任的,基于风险事件的紧急或严重程度,无论您的保证金或支付宝余额是否足以赔付,淘宝将统一及时作出赔付安排的。

7.2【委托赔付的追偿】上述委托赔付情形下,淘宝可向您追偿赔付金,包括采用以下方式:

(1)要求您在淘宝赔付后十四(14)日内向淘宝偿还与赔付金数额相等的资金,以补偿淘宝所遭受的损失,并向其他第三方赔付您实际需赔付金额中的剩余部分(如有),且在要求时间内补足保证金;

(2)要求支付宝公司将您支付宝账户下的款项直接支付给淘宝,以补偿淘宝所遭受的损失;

(3)淘宝可采取的其他追偿方式。

如淘宝的损失通过上述方式仍无法弥补,则淘宝可单方面终止向您提供相关机构后台服务,而且继续要求您承担赔偿责任。

 

八、    信息披露

8.1【信息披露场景】当您未在约定或淘宝所通知的期限内向淘宝偿还由淘宝使用自有资金代您赔付的数额相等的资金,淘宝可向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披露您的违约信息,用于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评估对您的信用评价。

8.2【信息披露范围】淘宝向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披露信息(如有)的范围包括,您的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号、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账户名称、淘宝使用自有资金代您进行赔付的金额、赔付订单编号、赔付发生时间、赔付状态等。

 

九、    委托支付

9.1【支付授权】本协议一旦生效,即表示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向支付宝公司作出授权,您授权支付宝公司根据淘宝发出的指令对您支付宝账户中的余额、保证金等进行相应操作(含向您开通了支付宝卡通功能的银行账户所属银行转发并协助完成该支付指令的操作)除您主动退出并注销账号或协议方另有约定的情况外,上述授权不可撤销。

9.2【指令类型】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淘宝可向支付宝公司发出如下类型的指令:

(1)保证金的缴存、冻结、解冻;

(2)划扣保证金用于执行违约赔付或赔偿相关方损失;

(3)划扣保证金用于执行处罚措施;

(4)在保证金不足时,划扣/冻结支付宝账户余额补充保证金;

(5)在您尚未缴纳保证金的情况下,划扣支付宝账户余额用于执行违约赔付或赔偿相关方损失;

(6)如淘宝根据您的委托代您向用户进行了赔付,或者因您的原因导致淘宝及其关联公司发生损失的,或发生风险事件淘宝必须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损失扩大的,支付宝可在您的支付宝账户有效期间(即可能超越本协议有效期)根据淘宝的指令从您支付宝账户中的划扣/冻结同等金额的款项和/或关闭支付宝账户的全部或部分功能。

9.3【支付宝免责】除支付宝存在过错外,您同意支付宝公司依照您的授权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由您承担。作为支付宝公司为您的支付宝账户提供的一项增值服务,除非支付宝公司未按照您的授权执行操作、执行指令错误或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支付宝公司将不对任何因授权行为之履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该等争议应由您与淘宝自行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十、    协议的变更

10.1【协议变更】淘宝可根据法律法规变化、维护交易秩序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下称“变更事项”),并依法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淘宝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淘宝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后台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机构后台服务的,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十一、协议的终止

11.1【终止的情形】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本协议终止,本协议终止后,您将无法继续进行任何活动:

(1)自然终止:如您在线签署的《阿里创作平台服务机构合作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2)通知解除:淘宝可提前十五(15)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3)淘宝单方解除权:如您违反本协议中的承诺与保证或淘宝的相关规则,淘宝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并按有关规则对您进行处理。

(4)本协议变更时,您明示并通知淘宝不愿接受新协议,则本协议自淘宝收到您通知之日起自动终止。

(5)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11.2【终止的影响】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由您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须由您承担相应责任。即使本协议终止,淘宝及其关联公司仍可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处理,包括使用您的保证金、支付宝账户余额等来处理因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的交易所导致的买家索赔、因违反本协议所导致的违约金赔付等。

 

十二、法律适用、管辖及其他

12.1【法律适用】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12.2【管辖】您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由淘宝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3《阿里创作平台服务机构合作协议》是您入驻平台需遵守的基础条款,属于主协议;本协议为从协议。主协议的有效成立是从协议成立和生效的前提;主协议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协议随之失去效力。

12.4如《阿里创作平台服务机构合作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本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依照《阿里创作平台服务机构合作协议》的约定执行。

12.5【可分性】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致: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本单位特以此函通知贵公司,本单位授权贵公司按本单位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浙江阿里巴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的《淘宝直播机构保证金协议》的约定,依淘宝指令直接对本单位在贵司处的支付宝账户中的余额进行款项划扣、冻结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