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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禁止性信息】您制作、评论、发布、传播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上传于点淘的短视频、直播)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要求,否则点淘有权立即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您应当确保您所发布的信息不包含以下内容: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五)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六)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七)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人群歧视的;
(八)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九)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肖像、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十一)编造、散布谣言、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破坏社会稳定的;
(十二)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的;
(十三)散布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
(十四)使用本网站常用语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的;
(十五)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十六)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十七)侵害他人个人隐私的,未获他人允许,偷拍、偷录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十八)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十九)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二十)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二十一)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或宣扬拜金炫富等不良内容的;
(二十二)包含恐怖、暴力血腥、高危险性、危害表演者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自杀自残暴力行为的;威胁生命健康、利用刀具等危险器械表演的危及自身或他人人身及/或财产权利的内容;怂恿、诱导他人参与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或导致死亡的危险或违法活动的内容;
(二十三)冒充他人或利用他人的名义使用点淘软件服务或传播任何信息,恶意使用注册账号导致其他用户误认的;
(二十四)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6.3【禁止性行为】您应对您使用点淘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行为负责,除非法律允许或者经点淘事先书面许可,您不得具有下列行为:
6.3.1使用未经点淘授权或许可的任何插件、外挂、系统或第三方工具对点淘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正常运行进行干扰、破坏、修改或施加其他影响。
6.3.2利用或针对点淘软件及相关服务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非法入侵网络、干扰网络、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二)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上述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和帮助;
(三)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四)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账号;
(五)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
(六)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点淘系统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
(七)存在可能破坏、篡改、删除、影响点淘任何系统正常运行或未经授权秘密获取点淘及其他用户的数据、个人资料的病毒、木马、爬虫等恶意软件、程序代码的行为;
(八)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九)对点淘软件及相关服务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点淘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源代码;
(十)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点淘的相关规则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6.3.3为破坏或滥用的目的恶意上传重复的、无效的大容量数据和信息。
6.3.4参与或可能参与(由点淘判断)任何违法违规、违反公共秩序或公序良俗的活动或交易,包括传授犯罪方法、出售任何非法药物、从事传销、洗钱、诈骗等行为;赌博、提供赌博数据等透过任何方式诱使他人参与赌博活动。
6.3.5进行侵犯点淘或/及关联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使用点淘及/或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点淘或/及关联公司的商标、标志等专有数据或任何网页的布局或设计等享有的合法权益);模仿点淘或/及关联公司服务的外观和功能。
6.3.6通过任何渠道或媒体(包括但不限于自媒体等)发出“与点淘合作”、“与点淘共同出品”等任何携带“点淘”品牌的内容。
6.3.7如果点淘有理由认为您的行为违反或可能违反上述约定的,可独立进行判断并处理,且在任何时候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终止对您的服务,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6.4【虚拟技术的使用】您制作、发布、传播的内容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的新技术新应用制作、发布、传播虚假新闻信息。您在发布或传播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的新技术新应用制作的非真实音视频信息时,应当以显著方式予以标识,否则点淘有权立即停止传输、传播该作品直至您以显著方式标识。如您基于点淘软件的技术发展水平,直接利用点淘软件制作、发布、传播非真实视频信息的作品,点淘有权对您的作品以显著方式予以标识。同时,您保证不利用上述点淘及第三方新应用新技术制作、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如点淘以现有的或未来的技术手段发现您发布、传输的作品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点淘有权依法依约停止传输您的作品、采取警示整改、限制功能、暂停更新、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有权向网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报告。
6.5【信息内容使用规范】
未经点淘书面许可,任何用户、第三方均不得自行或授权、允许、协助他人对点淘软件及相关服务中的信息内容进行如下行为:
(一)复制、读取、爬取、采用点淘的信息内容,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增加阅读量、浏览量等商业用途;
(二)擅自编辑、整理、编排点淘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信息内容后在点淘的源页面以外的渠道进行展示;
(三)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特殊标识、特殊代码等任何形式的识别方法,自行或协助第三人对点淘的信息内容产生流量、阅读量引导、转移、劫持等不利影响;
(四)其他非法获取或使用点淘的信息内容的行为。
未经点淘书面许可,任何用户、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盗链、冗余盗取、非法抓取、模拟下载、深度链接、假冒注册等)直接或间接盗取点淘的视频、图文等信息内容,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隐藏或者修改域名、平台特有标识、用户名等)删除或改变相关信息内容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
七、 违约处理
7.1【违约认定】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您违约:
(一)使用点淘软件及相关服务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违反本协议约定的。
为适点淘发展和满足海量用户对高效优质服务的需求,您理解并同意,点淘可在点淘社区规则中约定违约认定的程序和标准。如:点淘可依据您的用户数据与海量用户数据的对比,认定您是否构成违约;您有义务对您的数据异常现象进行充分举证和合理解释,否则将被认定为违约。
7.2 违约处理措施
【行为限制】您在点淘内实施的行为,或虽未在点淘上实施但对点淘及其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构成违约的,点淘有权独立判断并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立即停止传输信息、删除内容或评论、短期禁止发布内容或评论、限制账号部分或者全部功能直至终止提供服务、永久关闭账号等措施,对于因此而造成您无法正常使用账号及相关服务、无法正常获取您账号内资产或其他权益等后果,点淘不承担任何责任。账号被封禁处理期间,您的点淘账号内的资产将被冻结。点淘有权公告处理结果,且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相关账号的使用。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点淘将保存有关记录,并有权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调查、向公安机关报案等。对已删除内容点淘有权不予恢复。
【处理结果公示】点淘可将对您上述违约行为处理措施信息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予以公示,公示信息包括您账号名称、违约、违法行为、处理结果等。
7.3 【赔偿责任】
如您的行为使点淘及/或其关联公司、支付宝公司遭受损失(包括对外支付的违约金、赔偿款、和解款、罚款、律师费、诉讼费、商誉损失等直接经济损失及间接经济损失)或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而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的,您应当自行处理并承担可能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点淘及/或其关联公司、支付宝公司的上述全部损失。
7.4 特别约定
【关联处理】如您因严重违约导致点淘终止本协议时,出于维护平台秩序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点淘及/或其关联公司可对与您在其他协议项下的合作采取中止甚或终止协议的措施,并以本协议及/或点淘及其关联公司与您约定的方式通知您。
如点淘与您签署的其他协议及点淘及/或其关联公司、支付宝公司与您签署的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对您在本协议项下合作进行关联处理的情形,则点淘出于维护平台秩序的目的,可在收到指令时中止甚至终止协议,并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您。
八、 服务的变更、中断和终止
8.1 终止的情形
【用户发起的终止】您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一)在满足点淘公示说明的账户注销条件时,您通过网站自助服务注销您的账户的;
(二)变更事项生效前您停止使用并明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三)您明示不愿继续使用点淘软件及相关服务,且符合服务终止条件的。
【点淘发起的终止】出现以下情况时,点淘可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您终止本协议:
(一)您违反本协议约定,点淘依据违约条款终止本协议的;
(二)如您在线签署的《淘宝平台服务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三)您在淘宝平台、支付宝或阿里平台有欺诈、发布或销售假冒伪劣/侵权商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严重违法违约行为的;
(四)其它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8.2 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用户信息披露】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点淘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
【点淘权利】本协议终止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点淘仍享有下列权利:
(一)继续保存您留存于点淘的本协议第六条所列的各类信息;
(二)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点淘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责任。
九、 广告
9.1【广告推送】您理解并同意,在您使用点淘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过程中,点淘可能会向您推送具有相关性的信息、广告发布或品牌推广服务,且点淘可能会展示点淘和/或第三方供应商、合作伙伴的商业广告、推广或信息(包括商业或非商业信息)。
如您不愿意接收具有相关性的广告,您有权对该广告信息选择“不感兴趣”,该广告同类广告的推送将会减少。
9.2【消息通知】如您不愿意接收点淘推送通知服务的,您有权在手机系统通知管理中自行关闭该服务。
9.3【责任自负】点淘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广告及推广相关义务,您应当自行判断该广告或推广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为自己的判断行为负责。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您因该广告或推广信息进行的购买、交易或因前述内容遭受的损害或损失,您应自行承担,点淘不予承担责任。
十、 知识产权
10.1【点淘知识产权】点淘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技术、程序、网页、文字、图片、图像、音频、视频、图表、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等)的知识产权属于点淘所有。点淘提供服务时所依托的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点淘所有。未经点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任何机器人、爬虫技术等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点淘软件中的内容。
10.2【用户知识产权】您理解并承诺,您在使用点淘时发布上传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各种形式的内容及其中包含的音乐、声音、台词、视觉设计等所有组成部分)均由您原创或已获合法授权(且含转授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权利及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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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授权】您知悉、理解并同意,为使您的作品得到更好的分享及推广,扩大您的影响力,您通过点淘上传、发布或传输的内容(包括但不限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直播内容等各种形式的内容及其中包括的音乐、声音、台词、视觉设计、对话等所有组成部分),您授予点淘及其关联方、控制公司、继承公司一项全球范围内、免费、非独家使用、可再许可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翻译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及制作衍生品、表演和展示的权利等),上述权利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当前或其他网站、应用程序、产品或终端设备等使用。您在此确认并同意,点淘有权为宣传推广之目的,自行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权利。为避免疑义,您理解并同意,上述授予的权利包括使用、复制和展示您拥有或被许可使用并植入内容中的个人形象、肖像、姓名、商标、服务标志、品牌、名称、标识和公司标记(如有)以及任何其他品牌、营销或推广资产、物料、素材等的权利和许可。基于部分服务功能的特性,您通过点淘发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容中包含的声音、音频或对话及视频/音频中包含的音频、声音、对话等等)可供其他用户使用点淘软件创作及发布相关内容时使用,用户根据前述约定再创作的作品仅能于点淘或点淘合作的第三方平台传播,未经点淘同意,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10.4【维权】您确认并同意授权点淘以自己的名义或委托专业第三方对侵犯您上传发布的享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代维权,维权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监测侵权行为、发送维权函、提起诉讼或仲裁、调解、和解等,点淘有权对维权事宜做出决策并独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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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免责声明/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及第三方原因】点淘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基础保障义务,但对于下述不可抗力原因(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导致的服务变更等情形,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第三人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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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关于单项服务与第三方服务的特殊约定
12.1【服务提供】点淘软件及相关服务中包含点淘以各种合法方式获取的信息或信息内容链接,同时也包括点淘及其关联方合法运营的其他单项服务。这些服务在点淘可能以单独板块形式存在。点淘有权不时地增加、减少或改动这些特别板块的设置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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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未成年人使用及监护人提示
13.1【未成年人使用】若您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您应在您的监护人监护、指导下并获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认真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后,方可使用点淘软件及相关服务。
13.2【监护人同意】点淘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并提供“青少年模式”,未成年用户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请加强个人保护意识并谨慎对待,并应在取得监护人的同意以及在监护人指导下正确使用点淘软件及相关服务。
13.3【未成年人责任承担】未成年人用户及其监护人理解并确认,如您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内容,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可能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
13.4【未成年人用户特别提示】
13.4.1未成年人使用点淘软件及相关服务应该在其监护人的监督指导下,在合理范围内正确学习使用网络,避免沉迷虚拟的网络空间,养成良好上网习惯。
13.4.2未成年人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一)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二)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三)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
(四)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五)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13.4.3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益,点淘特别提醒您慎重发布包含未成年人素材的内容,一经发布,即视为您已获得权利人同意在点淘展示未成年人的肖像、声音等信息,且允许点淘依据本协议使用、处理该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内容。如权利人通知点淘您发布的内容侵犯未成年人权利,出于保护权利人及未成年人的考虑,点淘有权对您发布的内容进行处理并尽力通知您。
13.5【监护人特别提示】
13.5.1如您的被监护人使用点淘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您作为监护人应指导并监督被监护人的注册和使用行为,如您的被监护人申请注册点淘账号,点淘将有权认为其已取得您的同意。
13.5.2您的被监护人在使用点淘软件及相关服务时可能使用充值、打赏等功能。您作为监护人,请保管好您的支付设备、支付账户及支付密码等,以避免被监护人在未取得您同意的情况下通过您的点淘账号使用充值、打赏等功能。
十四、 通知
14.1【有效联系方式】
您在同意成为点淘用户并接受点淘提供的相关服务时,您应该向点淘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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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通知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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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点淘内因交易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阿里旺旺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您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或账户等联系方式为您账户注册或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以及阿里旺旺,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您指定的邮寄地址为您的法定联系地址或您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
您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您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您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司法程序的各个阶段。如进入诉讼程序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等。
您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未及时更新、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致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 其他
15.1【法律适用】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15.2【管辖】您因使用点淘软件及相关服务与点淘所产生的有关争议,由点淘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3【可分性】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15.4【协议指向】本协议为《点淘用户服务协议》的修订版本,自本协议发布之日起,点淘各处所称“用户服务协议”均指本协议。
15.5【协议更新】为给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或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技术条件、产品功能等变化需要,点淘会适时对本协议进行修订,修订内容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本协议更新后,点淘将发出更新版本,并在更新后的条款生效前通过官方网站(diantao.com.cn)公告或其他适当的方式提醒您更新的内容,以便您及时了解本协议的最新版本,您也可以在网站首页或软件设置页面查阅最新版本的协议条款。如您继续使用点淘软件及相关服务,即表示您已同意接受修订后的本协议内容。如您对修订后的协议内容存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或使用点淘软件及相关服务。若您继续登录或使用点淘,即视为您认可并接受修订后的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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