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金服务须知

 

版本生效日期:2025年4月1日

 

您在点击同意本《购物金服务须知》前,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粗体下划线标识条款内容,您应重点阅读。当您阅读并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须知,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如您有任何疑问,您可联系客服人员咨询(联系电话:9510211)。

本须知项下的相关服务由以下主体共同为您提供:

杭州猫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猫享”或“平台”)为您提供与购物金页面展示、使用有关的技术服务;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支付宝”)为您提供购物金转入、使用、退回中的资金划转服务。

一、购物金说明

1.1购物金指您向特定账户转入的可用于商家指定店铺(下称“店铺”)消费的特定金额,您转入购物金时同意选择将该笔购物金用于指定店铺消费以获取店铺权益(权益金等,具体内容以实际情况为准),但不构成对商品质量或售后服务的担保

1.2购物金分为本金与权益金,您的实际支付金额为本金,其余为权益金:

1.2.1本金为您转入购物金的实际支付金额,本金支持退款,具体退款规则见本须知第四条。您使用购物金进行指定店铺商品、服务消费且订单交易成功后,您消耗的本金金额将由商家收取至该店铺支付宝账户。

1.2.2权益金为您在使用时可额外享受的店铺优惠额度,权益金不可提现,您使用购物金时,本金与权益金等比例消耗。如您多次充值购物金的,您新充的购物金(含本金和权益金)将在已充购物金消耗完毕后再消耗;各次充值的购物金将按各次充值的本金与权益金比例消耗。

1.3为了保证您能正常地转入、使用购物金,请您务必确认在同意本须知前您的淘宝账户已绑定手机号码及通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若您的淘宝账户未绑定手机号码或者通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则无法转入、使用购物金。

1.4您的淘宝账户及密码由您自行设置,您承诺妥善保管淘宝账户、密码信息且不将您的淘宝账户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交于任何第三方使用。使用上述淘宝账户所发出的一切指令均视为您本人所为,您应对此产生的后果负责。对非平台原因造成的淘宝账户、密码信息被冒用、盗用或非法使用,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损失、费用等由您自行承担。

 

二、购物金转入

2.1您转入购物金时不能使用优惠券、红包、购物津贴等。

2.2您申请转入的购物金付款成功后将自动激活并开始计算有效期,购物金有效期为365天(有效期存在特殊规则的,以具体页面展示为准),购物金到期后将自动退还至您淘宝账户绑定的支付宝账户余额。

 

三、购物金使用

3.1购物金使用范围:

3.1.1购物金可用于在您转入时指定的店铺购买商品、服务,特殊情形除外(不支持购买兑换卡、转入购物金,不支持抵扣邮费,以具体页面展示规则为准)。

3.1.2部分预售商品定金支持使用购物金(实际是否支持以定金支付页面展示为准),如使用购物金支付定金,根据《预售协议》您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时,购物金本金及权益金均不予退还;根据《预售协议》商家需对您进行补偿时,支付时使用的购物金按照本须知约定退回至您的购物金余额,并由商家向您补偿实际定金金额,即实际定金金额=原定金金额-购物金权益金对应金额。

3.1.3购物金仅支持无线手机端使用、不支持PC端使用。

3.2购物金仅限转入时关联的淘宝账户使用,不可转让、转赠。

3.3您使用购物金购买商品、服务后可向商家提出开票,发票金额将按照您实际消耗的本金金额向您开具;如您因任何原因退货退款,您须配合商家退回已开具的发票,具体以商家商品、服务详情页面的描述为准。

3.4您使用购物金购买的商品、服务由商家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责任、售后责任等);如因商品、服务与商家发生争议的,由您与商家协商解决;您可在对应订单页发起售后申请,规则按照对应商品、服务售后标准执行,退款申请经商家同意后,您本次购买商品、服务消耗的本金与权益金将退回至您的购物金余额。

 

四、购物金售后

4.1购物金支持无理由退款,您转入购物金时选择用于指定店铺消费以获取店铺权益并由此产生订单,故您可于店铺购物金交易订单页申请售后退款(退款申请自动通过),您未消耗的本金将原路退回至您转入时的支付账户。如您于48小时内未收到退回本金,请您联系商家或平台客服介入处理。


4.2购物金支持过期自动退,其到期后未消耗的本金将自动退还至您淘宝账户绑定的支付宝账户余额,请您在有效期内尽快使用。

4.3您转入购物金时指定的店铺退出天猫/淘宝平台的,您未消耗的本金将自动退还至您淘宝账户绑定的支付宝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