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如商家未取得授权,或商家对本协议的内容有任何不理解,或商家不接受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请商家随时停止阅读本协议,切勿进入下一步的环节。点击同意本协议并进入下一步的,表示商家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同意遵守该协议的所有约定。
淘工厂品质托管服务协议
最新上线时间:2023年6月19日
一、签约背景及签约主体
1.1本协议由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使用服务的法律实体(下称“商家”或“甲方”)与杭州今日卖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工厂”或“乙方”)订立。
1.3商家为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购物体验,提升商品核心指标(包括不限于品退率、错漏发率、破损率等),同时借助淘工厂及其关联公司商品品控标准化方面的优势,同意将相关商品品质提升事宜全权委托淘工厂进行管理,本协议仅对签署本协议的商家已加入品质托管的商品具备约束效力。
1.4本协议为入驻协议的补充协议,本协议与入驻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双方按本协议履行;本补充协议未涉及之内容,仍按入驻协议约定履行。
1.5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若有)、正文提及的规则及所有淘工厂关于“品质托管服务”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下称“服务规则”),所有这些规则都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 商家同意淘工厂有权根据后续服务更新的需要,对本协议和规则内容进行补充和(或)变更,并以在淘工厂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请商家务必留意相关公告和内容。
二、定义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本协议及其附件(若有)中的各项术语、定义与入驻协议相同,否则本协议中下列词汇应有如下含义:
2.1淘工厂直营店:指淘工厂在天猫、淘宝、淘特APP等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的多个店铺或者使用小程序等技术手段的技术载体,淘工厂直营店是所在电子商务平台的一部分,是淘工厂向商家提供服务的特定网络空间,具体包括淘工厂直营店、天天特卖工厂店、天天特卖美妆直营店、天天特卖食品直营店、天天特卖服装直营店、天天特卖母婴直营店等(或淘工厂不时修改的店铺名称)以及淘工厂后续新增开设的其他类型店铺,以下亦称“淘工厂”,商家通过上述店铺进行商品或服务的销售。
2.2入仓:指商家将商品发往淘工厂指定仓库,并交由其配送至消费者。
2.3 品质托管服务:指商家与淘工厂达成本协议后,商家承诺按本协议约定使用淘工厂品质托管行为。
三、品质托管服务
本协议下,针对商家已选择开通品质托管服务的商品,淘工厂向商家提供的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协助商家提升商品核心品质指标。
3.2商品入淘工厂指定仓后,淘工厂将尽可能剔除由于仓内配送、错漏发、包材不适配等非商家原因的数据,保证品退率数据的真实性。
3.3 当商品分层为劣品或预警时,经淘工厂抽检合格后可免于下架,分层置为一般,并可正常报名淘工厂组织的营销活动。
3.4 商家知悉并同意,为了提升商家和消费者体验等目的,淘工厂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的权利。淘工厂进一步保留在服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和软件或其它语种服务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软件服务的提供,除非淘工厂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协议。服务随时可能因淘工厂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商家将会得到相应的变更通知。
3.5本品质托管服务协议暂不收取托管服务费,但淘工厂保留根据业务情况决定收取服务费并调整服务费标准的相关权利。
四、商家资格和商品资格
4.1 商家加入品质托管服务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4.1.1 商家同意并承诺,全力配合淘工厂商品品质管控工作(包括不限于线上、线下的抽检、全检等),并按照淘工厂提出的整改建议按期如实整改,直至符合淘工厂关于商品品质相关规则规定的要求;
4.1.2 商家同意并承诺,涉及到消费者反馈商品因未发货、未收到货、空包裹/少发、漏发、错发、包装/商品破损/污渍等情形要求商家补发,并经淘工厂核实符合补发需求的订单,商家应积极配合响应售后并支持补发;
4.1.5 商家申请开通本服务时,未在因违反本协议不得重新申请开通品质托管服务的限制期内;
4.1.6 其他淘工厂认为须符合的条件。
4.2商家申请加入品质托管服务的商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4.2.1近7天日均单量大于100单;
4.3 商家应保证在协议期内始终具备上述条件,且淘工厂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4.4商家知悉并同意,已准入的商品存在以下任一情形时,淘工厂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自终止之日起半年内不再接受商家的重新申请:
4.4.1经淘工厂质检不合格且整改未通过;
4.4.2 仓发的渗透率小于80%(不同商品叶子类目要求另行约定);
4.4.3 违反淘宝、天猫平台规则被处罚的;
4.4.4发生舆情、纠纷或被相关国家机关处罚的;
4.5 商家应保证上述条件均真实、完整、有效、准确,如因商家上述条件不符发生纠纷或被相关国家机关处罚的,商家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而造成淘工厂(包括其关联公司、合作伙伴等)损失的,商家负责全部赔偿。同时,淘工厂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自终止之日起半年内不再接受商家的重新申请。
五、违约责任
5.1 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该项损失。如一方违约且在守约方书面通知后仍未纠正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单方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5.2 如商家违反本协议,因此导致淘工厂受到行政处罚、消费者投诉、声誉损失、第三方诉讼等情形的,应承担赔偿由此所产生的淘工厂及/或其用户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责任,如给淘工厂造成负面舆论影响的,商家应按淘工厂指定的方式进行澄清并消除影响,费用由商家承担。
5.3 如商家违反本协议,淘工厂有权依据本协议及《淘工厂直营店入驻服务协议》、《淘工厂保证金协议》等协议与规则的约定,指令支付宝划扣商家的保证金中的相应金额用于上述违约金或赔偿款的赔付。如商家支付宝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赔偿款项的,淘工厂可直接抵减商家在淘宝及/或其关联公司其它协议项下的权益,并可继续追偿。
六、协议生效及终止
6.1 自淘工厂对于商家相关资质的审核通过,商家确认接收本协议,本协议即产生法律效力。
6.2协议终止
6.2.1 通知解除: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七(7)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6.2.2淘工厂单方终止权:如商家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或淘工厂的其他任何规则,淘工厂都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且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适用本协议及其他规则对商家进行处罚。
6.2.3 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6.2.4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商家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责任。即使本协议终止,淘工厂仍有权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商家的保证金用于处理因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的交易所导致的买家索赔。
七、其他
7.1本协议项下活动的线上流程相关信息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协议由双方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签署,本协议的签订、生效、履行、解释均适用中国大陆地区法律。因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